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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前保全财产范围

诉前保全财产范围:全面了解,有备无患

在诉讼之前,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诉前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避免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的行为,从而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。诉前保全的财产范围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,也是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。那么,诉前保全的财产范围包括哪些?又有哪些财产是不能申请保全的呢?

一、什么是诉前保全?

诉前保全是诉讼保全的一种,是指在诉讼或者仲裁发生之前,利害关系人为了保障将来判决或者裁决结果能够得到实际履行,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,而向人民法院申请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。

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百条规定: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,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,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。”由此可见,诉前保全是一种紧急救济措施,目的是防止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的行为,确保债权人在诉讼中能够得到有效的赔偿。

二、诉前保全的财产范围

诉前保全的财产范围主要包括:

不动产。包括房屋、土地、林木等。 动产。包括车辆、船舶、航空器、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产品、商品、农产品、金银珠宝等。 银行存款。包括在银行、信用合作社的存款。 股权。公司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权享有所有权,该股权可以作为被保全的财产。 有价证券。包括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等。 其他财产权利。如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、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权利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列举的财产范围并不完全包括所有可以保全的财产,实践中,只要是可以进行评估和变现的财产,一般都可以申请诉前保全。

三、哪些财产不能申请诉前保全?

根据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百零九条的规定,以下财产不能申请诉前保全:

机关、事业单位用于公益事业、运营的财产。如用于教育、科研、医疗、国防、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的财产,不得申请诉前保全。 个人用于生活、生产经营的必需财产。如用于个人生活的基本费用、维持生产经营的基本设备、原材料等,不得申请诉保全。 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险赔偿限额内的财产。如根据保险合同约定,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限额内的财产,不得申请诉前保全。 法律、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。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,明确不能申请诉前保全的财产。

四、案例分析

案例一:李某与王某合伙经营一家餐饮店,因经营不善,双方发生纠纷。李某担心王某转移店内财产,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要求冻结店内所有财产。法院经审查,裁定对店内部分财产予以冻结,但对用于保障店内正常运营的财产不予冻结。

案例二:张某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,陈某受伤住院,张某担心陈某转移财产,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要求冻结陈某名下所有财产。法院经审查,裁定对陈某名下财产予以冻结,但对陈某用于支付医疗费、生活费的财产不予冻结。

五、小结

综上所述,诉前保全的财产范围比较,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几类财产外,其他可以变现的财产一般都可以申请保全。在申请诉前保全时,需要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财产,对于个人生活、生产经营必需的财产,以及用于公益事业、运营的财产,不得申请保全。同时,在实际操作中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,对不符合保全条件的财产不予冻结。因此,在申请诉前保全时,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,证明保全的必要性,并准确界定保全的财产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