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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东县人民法院位于史称“包公故里,吴楚要冲”的安徽省肥东县,肥东县位于安徽省中部,合肥市东部,南濒巢湖,东连巢湖市巢湖市、滁州市南谯区、全椒县,西与合肥市瑶海区、包河区、长丰县、肥西县毗邻、北和定远县接壤。介于东经117°19′—117°52′与北纬31°34′—32°16′之间,总面积2181.6平方千米。

一、保全担保的基本概念与法律依据

财产保全定义

指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,为保障生效判决顺利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,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强制措施56。


诉前保全:利害关系人起诉前申请,需提供全额担保。


诉讼中保全: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,担保金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30%。


二、保全担保的申请流程(实践)

提交申请材料

需向肥东法院提交以下材料:


申请书:载明双方身份信息、保全理由、财产线索、担保方式等;


身份证明:个人身份证/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

证据材料:如合同、欠款凭证等证明权利义务关系;


担保材料:现金、不动产证明或保函等;


财产线索: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、数量及价值(如银行账户、房产地址)。


担保形式:


现金/存款:认可度高,但需全额冻结(诉前)或30%比例(诉中);


不动产:需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,价值需匹配保全金额;


保函:


银行保函(国有大型银行);


担保公司保函(需具备资质,部分法院认可)。